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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 2010-2-25
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國家廣電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等12個部門日前聯合發布了《2010年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把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以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廣告等確定為整治重點。
《實施意見》指出,2010年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重點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廣告,擾亂公共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嚴重虛假違法廣告。二是省級電視臺衛視頻道、大中城市電視臺經濟生活頻道、都市類報紙媒體廣告,電視購物廣告,以健康資訊節(欄)目名義和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的廣告。三是網上非法“性藥品”廣告、性病治療廣告和低俗不良廣告,利用互聯網發布的虛假藥品廣告、醫療保健和藥品信息服務等。四是群眾投訴舉報集中、廣告違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區和媒體。
《實施意見》提出,建立健全監管執法工作協調聯動機制,進一步增強聯合監管的合力與實效。 廣告發布前,強化審查把關;廣告發布中,強化動態監督;廣告發布后,強化依法查處。對于廣告發布后的監管,工商部門加大處罰力度,對屢罰屢犯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暫停其廣告發布業務,直至取消廣告發布資格;衛生行政、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對發布嚴重虛假違法廣告的醫療機構,采取責令其停業整頓,或吊銷診療科目,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藥品監管部門對嚴重虛假違法廣告涉及的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及相關企業,列入“黑名單”,暫停產品銷售,撤銷、收回、注銷相關廣告批準文號;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對發布違法廣告問題嚴重的報刊及播出機構,要嚴格追究責任;通信管理部門配合有關部門規范互聯網廣告,對非法網站依法處理;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發布虛假廣告的犯罪行為。(中國醫療器械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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