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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 2024-10-9
加快推進康復醫療高質量發展,對構建整合型醫療服務體系,全面推進健康上海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國衛醫發〔2021〕19號)、《上海市加快發展康復醫療服務實施方案》(滬衛醫〔2022〕65號)、《上海市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滬衛醫〔2024〕34號)等精神,為進一步提升上海市康復醫療服務水平,推動優質康復醫療資源下沉,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差異化的康復醫療服務需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設目標
至2027年底,建設一批覆蓋市、區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體現康復醫療服務階段性特點的市級、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通過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建設,加快推進臨床康復一體化工作模式,加強康復早期介入、多學科合作,提升疑難危重癥患者康復醫療服務能力。提升各級醫療機構康復醫療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推動先進康復醫療技術創新推廣,全面提升全市康復醫療服務供給水平。為群眾提供高效、便捷、專業的康復醫療服務。
二、建設內容
(一)市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
功能定位:市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應承擔上海市康復醫學發展“領軍者”角色,在提升康復服務能力,擴大專科影響,促進康復相關科研成果轉化等方面具有先進性。市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應將基于疾病的標準化康復體系作為建設重點,構建科學、規范的技術體系,在專科特色技術下沉、康復分級診療、人才培養和科研創新等方面積極發揮引領和輻射作用。為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社區康復中心的建設和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建設對象:上海市三級醫院(含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和康復專科醫院。
建設要求:各有關單位對照市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建設標準(附件1),充分考慮自身功能定位、綜合能力,積極申報。我委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專家評審,遴選重視程度高、康復服務能力強、患者滿意度高、康復技術創新能力強的醫院建設市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
(二)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
功能定位: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應承擔區域康復醫療服務“核心單位”角色,具備完備的康復亞專科,以及和區域人口規模相匹配的康復服務能力,能夠為急性期、亞急性期患者提供專業、系統、連續的康復醫療服務。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應與市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社區康復中心建立緊密協作關系,加強資源互通和業務協同,提升區域康復醫療服務體系運行效率。
建設對象:各區二級以上醫院(含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和康復專科醫院。
建設要求:各區衛生健康委對照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建設標準(附件2),按照每區應建設不少于1個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要求,組織本區醫療機構建設區級示范化醫學中心,建設過程中應統籌考慮區域內康復醫療資源、人口導入和導出情況,優先支持康復服務發展基礎好、患者康復醫療需求迫切的區域性醫療中心、康復專科醫院。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應按照《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設備標準建議》(附件3)配備相關康復設施設備,在達到設施設備配置標準中“基本配置”標準基礎上,可根據實際選配“可選配置”設備。
三、工作安排
(一)遴選階段
市衛生健康委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市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建設單位的組織申報、遴選工作。各區衛生健康委自行組織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建設工作。
(二)建設階段
市、區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按照建設標準制定本單位建設方案,建設工作應當在2027年12月前完成。市、區衛生健康委對轄區內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建設情況進行指導。
(三)驗收階段
按照“成熟1家、申報1家、驗收1家”的原則,市衛生健康委適時組織專家對市、區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進行驗收,并為通過驗收的醫療機構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衛生健康委和有關單位應提高認識,將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建設作為落實“健康上海”建設和加強上海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工作內容,納入本轄區、本單位年度整體工作安排。要堅持目標導向,進一步整合優化醫療服務資源,完善服務流程與規范,提高服務能力與水平。各區衛生健康委應結合緊密型醫聯體建設、區域性醫療中心建設和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等工作,統籌謀劃推進轄區內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建設。
(二)切實做好保障。各區衛生健康委和有關單位要根據建設標準,切實落實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建設所需的必要人、財、物保障。各建設單位要做好相關信息化支撐,按要求在我委醫療服務信息平臺,報送康復醫療服務運行和質控信息,我委將組織市康復醫療質控中心對示范化康復中心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評估指導。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區衛生健康委和有關單位要加大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康復醫療相關政策和業務培訓,切實提升醫務人員對上海市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提升康復醫療服務能力。要廣泛宣傳康復理念、康復知識和康復技術等,普及和提高群眾對康復的認知和重視,在全社會營造推進康復醫療發展的良好氛圍。
聯系人:呂鵬飛、周江睿
聯系電話:23117860、23117840
郵箱:yzygc@wsjkw.sh.gov.cn
轉載自-上海衛健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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